致家长的一封信:暑假选择校外培训温馨提示
ID:87042 2022-07-08 1 9.99元 2页 14.0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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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家长的一封信:暑假选择校外培训温馨提示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莞城街道“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得到了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向您致以衷心感谢!  2022年暑假将至,为巩固和深化我街道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保障您和孩子的利益不受损害,请您不要盲目、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在此温馨提醒大家: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孩子的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真诚希望家长朋友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自觉抵制超标超前的违规培训活动,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二、审慎选择培训机构  暑假期间,请不要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不参加教育咨询、校外托管、个人工作室等开展的违规学科培训;不参加各种“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研学”等隐形变异的学科类违规培训;不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组织的学科培训。  如需参加校外非学科培训,应以促进孩子素质提升、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听取和尊重孩子的意见,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合法、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即一证一照,证照齐全),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请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做到“六不选择”,以免因选择不当,影响孩子健康成长或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1.不选择无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该类机构属无证违规办学,学生合法权益无保障。,  2.不选择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该类机构属违规办学。  3.不选择未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任课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专业资格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该类机构教育教学质量没有保障。  4.不选择课程内容超标超前、提供境外教育课程的校外培训机构,该类机构属违规办学。  5.不选择缴纳培训费超过3个月或累计超60课时的校外培训机构,合法权益容易受侵害。  6.不选择无国家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的校外培训机构,拒绝不平等条款。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请您务必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不要超前缴费。参加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国家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一次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不要转入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或任何私人账户,以免造成经济损失。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您积极配合培训机构做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孩子加强自我防护,进入培训机构学习,自觉做好测温和登记,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陪伴是最好的教育。暑假期间,希望各位家长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让孩子在亲情中幸福成长。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需要每一位家长和孩子的积极配合,我们诚恳地希望广大家长从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主动参与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中来,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一切非法办学,共同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教育培训环境。  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时投诉举报。  东莞市莞城教育管理中心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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