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细则
ID:56337 2021-10-28 1 20.00元 37页 44.3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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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细则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开发工程的施工管理,明确各级工程管理人员的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开发工程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本公司所属开发建设的工程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开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景观绿化等工程。管理体系第四条公司对工程项目实行三级管理。一、(一级管理)总经理对公司所属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等进行全面管理与指导。二、(二级管理)各项目主管副总经理是各个开发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在总经理领导下对本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等全过程管理。三、(三级管理)工程部经理与项目现场主管在副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负责对本工程的进度、质量、成本等进行一线管理。第三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一、主持制定公司的方针和目标等,并落实领导责任。二、指挥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体系,促使其有效运行,并保证各项资源的合理配置,包括人员的委派。三、任命管理者代表----项目主管副总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四、批准相关的项目具体实施计划等。五、在房屋开发过程中当涉及工程设计、勘测、土建安装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采购等时进行决策把关。第六条项目主管副总经理一、根据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完善开发过程中的施工管理。二、负责各自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审核。三、配合总经理,对各自主管的项目进行组织协调,资源配置,并对其适用性负责。四、负责组织制定相应的项目实施计划。五、及时组织讨论并解决重大项目管理问题,组织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六、带领相关工程管理人员,积极有效的按计划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第七条工程部经理一、在项目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制定相应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负责对设计方案、土建安装施工、监理职责、材料应用、岗位人员配置等方面进行控制和监督,满足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三、负责对在岗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四、负责在开发过程中、推广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并确保其质量的可靠性。五、主持协调各单位对工程施工管理的工作关系。六、掌握公司开发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动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和信息反馈。七、负责组织施工期间的全过程管理,审核联系单签证。八、负责处理设计、施工过程中各方面的技术问题和质量事故。九、负责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十、负责组织中间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及综合验收,组织进行物业移交。第八条现场主管一、负责制定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等的管理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根据现场管理人员的具体专业做好分工,要求分工渍晰,职责到人。二、负责落实收集、记录、检测各种工程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完整,准确和有效,及时落实签证施工联系单。三、认真领会规划意图,熟悉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四、掌握土建、水、电各专业部分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标准,随时检查各种材料、构件、设备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负责组织工程施工中的隐蔽检查。五、负责严格按设计要求,验收规范,规定、重点检查工程定位、轴线偏差、标高、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决定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六、严把质量关,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有权否决,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并责令有关单位及时妥善处理,直至达到要求或合格。七、认真填写工程日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及时检查,发现问题要抓住不放,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理,对不听劝告,改进不大的施工单位应向主管领导汇报或提出停工建议。八、充分发挥自身管理网络的作用,密切配合质量监督单位的工作,依靠监理单位的职能,形成一个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三位一体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对工程进行全面控制。九、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制作砼及砂浆试块,如期进行试压。对各种原材料按规范要求如期进行试验,严禁弄虚作假。十、严格把好材料、设备质量关,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预制品、半成品等以及各类设备到场后,要组织人员进行质量认定。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十一、工程完成后,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及提交决算资料。 第四章现场施工质量管理第九条开工前公司正式委派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项目的甲方代表,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方及有关单位,明确责任,组成小区的质量管理网络。第十条甲方代表,必须抓好施工单位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形成及其人员的落实,并加强管理,开工前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总监代表、监理员必须到位,并促其正常运转。第十一条现场管理人员,对质量管理以预防为主,重点做好工前技术交底与过程控制,减少事后检查补救现象,提高工作效率。第十二条建筑物定位一、定位轴线复核(1)进行建筑物定位放样时,土建工程师首先核对规划给定的角桩位置是否正确,与相邻建筑物的间距是否满足要求,放样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一次性放好所有拟建建筑,然后核对建筑的四角坐标及相互间距。(2)样放好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再由总监代表组织复检,最后由建设单位现场主管复核的三把关形式,并做好相关记录。不能采取三方人员一起同时放样的方式。第十三条地基基础工程 一、基础施工注意事项(1)在邻近原有建筑物进行基础施工时,必须先了解相邻建筑物的原有结构及基础详细情况,由土建工程师提出相应技术措施,经现场主管与工程部经理审核后才可施工。遇有重大技术问题时须经公司专项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2)基础工程施工中,由土建工程师与水电安装工程师负责对各自专业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基础分部完工后,由现场主管组织应进行基础分部中间结构验收。(3)基础工程在冬期施工时,现场主管必须做好现场道路和施工地点的冰雪清除工作,影响施工的冻土应挖除并采取防冻措施,冻结的材料严禁使用。二、桩基施工(1)桩机进场后,现场主管组织土建工程师必须先检查机械合格证,开工前再复核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点是否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施工中应每天复测一次。(2)桩基施工前必须处理架空(高压线)和地下障碍物,场地应平整,排水畅通,并满足打桩所需的地面承载力,由现场主管负责检查落实。(3)成桩设备就位后,必须平正、稳固,确保在施工中不发生倾斜、移位。为准确控制深度,在桩架上应设置控制深度的标尺,以便在施工中进行观测记录。由土建工程师负责跟踪检查。(4)打桩顺序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对于密集桩群,自中间向两个方 向或向四周对称施打。②当一侧毗邻建筑物时,由毗邻建筑物处向另一方向施打,并结合防震沟等措施减小挤土效应。打桩顺序的变更必须经现场主管与工程部经理批准后实施。(5)采用砼预制桩时,桩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达到100%才能运输,堆放层数不宜超过4层。由土建工程师负责跟踪检查。(6)土建工程师负责预制桩在沉桩过程中的质量检查,项目包括每米进尺锤击数、最后1M锤击数、最后贯入度及桩尖标高、桩身垂直度等,做好书面记录,由现场主管负责跟踪抽检。(7)土建工程师负责灌注桩在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项目有:①砼搅拌时对原材料质量、计量、砼配合比、坍落度、砼强度等级进行检查。②钢筋笼制作时对钢筋规格、焊条规格、品种、焊口规格、长度、焊缝外观质量、主筋和箍筋的制作偏差等进行检查。③在灌注砼前严格对已成孔的中心位置、孔深、孔径、垂直度、孔底沉渣厚度、钢筋笼安放位置等进行认真检查,做好书面记录,由现场主管负责跟踪抽检。三、基坑围护(1)当基坑开挖深度大于2M时,施工方案由现场主管上报工程部经理审批,需请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基坑支护设计的必须报公司领导批准,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匀开挖。(2)现场主管与土建工程师负责做好下述技术交底工作,支撑结构的安装与拆除顺序应同基坑支护结构的设计计算工况相一致,必须严格遵守先支撑后开挖的原则。 第十四条主体结构工程一、模板工程(1)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由土建工程师进行全数检查。(2)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砼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由土建工程师进行全数检查,现场主管负责抽查。(3)现浇钢砼梁、板,当跨度等于或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确良1/1000-3/1000,由土建工程师进行全数检查。(4)砼浇筑前应检查固定在模板和预埋件、预留洞的位置,严格按规范的允许偏差来控制模板的断面尺寸、轴线位移及标高,由土建工程师进行全数检查。(5)当采用木模时,浇筑前必须涂刷脱模油,并浇水湿润,由土建工程师进行全数检查。(6)模板的拆除时间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规范的相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在拆除前上报,经土建工程师与现场主管审定后施工。二、钢筋工程(1)钢筋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质保单),进场后土建工程师负责做好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书面上报现场主管。(2)钢筋表面无锈蚀、无混料,原料不得大范围曲折。钢筋成型后弯曲处不得有裂缝,截面不得扁圆,由土建工程师负责全数检 查。(3)钢筋绑扎与安装时按必须按现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重点检查钢筋型号、数量、位置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钢筋锚固长度、搭接长度与位置是否规范,由土建工程师负责对主要构件(主梁、框架柱、悬挑构件等)全数检查,其余构件进行抽检。检查结果要有书面记录,现场主管负责抽查。三、混凝土工程(1)混凝土浇筑前由现场土建工程师负责核查:人员、原材料、水、电及安全措施、质量措施等情况,现场主管根据土建工程师与监理方共同检查结果确认是否浇捣,并由监理方负责签署“浇捣令”。(2)所用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与复试报告,石子、砂的各种杂质含量必须符合现行规范规定。混凝土用的石子其最大粒径不能超过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超过钢筋间最小净距的3/4。由土建工程师负责每隔4小时检查一次。(3)严格根据现场石子、砂的含水量控制混凝土现场配合比,原材料称量的允许偏差必须符合:水泥、水与外加剂为+2℅,石子、砂为+3℅。在现场浇筑时每隔4小时必须检测一次坍落度,雨天施工时增加检测次数。由土建工程师负责检查。(4)熟悉外加剂的品种及特性,合理选用,并要制订使用管理规定。尽量缩短混凝土拌和物的停放时间,减少坍落度损失。(5)严格控制混凝土板厚薄不一致,表面不平整,甚至有凹坑、 脚印等。(6)对定位轴线:墙、梁、柱轴线的位移,以及预埋件等的位移不得超过允许偏差值。由土建工程师负责在浇筑前与浇筑后各检查一次。(7)浇筑大体积砼时必须有专项施工措施,由现场主管负责审核。(8)砼浇捣时必须按规范要求的工艺与数量制作砼试块,并要求施工方派专人负责养护管理,由现场主管负责跟踪检查。四、砖砌体工程(1)对来料进行严格控制,选取边角整齐、色泽均匀的砖块。由土建工程师负责检查。(2)对现场砖的尺寸进行抽样实测,确定组砌方法及调整竖缝及水平缝宽度。由土建工程师负责落实。(3)砌筑前必须确定皮数杆尺寸与数量。由现场主管负责落实,土建工程师负责跟踪检查。(4)砂浆配合比的确定应根据现场的材料情况进行试配,确保砂浆强度。由现场主管负责检查。(2)建立施工计量工具校验、检修、保管制度,以保证计量的准确性。由土建工程师负责不定期检查。(3)施工中,不得随意用增加各种附加剂的方法来改善砂浆的和易性。砂浆搅拌加料顺序应符合规定。(4)施工时,砖必须有10-15%的含水率,禁止“干砖”上墙。由 土建工程师负责不定期检查。(5)砖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且必须采用“三一”砌砖法。横竖向灰缝必须饱满,每砌完成一层砖宜进行一次刮浆塞缝工作,以提高砌体强度。由土建工程师负责不定期检查。(6)在同一幢号楼中,应尽量使用同一砖厂的砖。五、屋面厨卫外墙面防渗漏工程(1)节点防水设计及构造必须经工程部经理组织内部技术会审,应遵守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2)防水构件在制作、运输、吊装过程中应采取防裂措施。(3)与防水油膏接触的混凝土表面必须平整密实,不得有蜂窝、露筋、起皮、起砂和松动等现象,否则必须消除修补后方可涂刷冷底子油,嵌填油膏。(4)伸缩缝必须洁净、干燥,嵌填油膏前消除并用鼓风机吹净浮灰、杂物,随即满涂冷底子油,稍待干燥后即灌嵌油膏。(5)热灌油膏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并尽量减少接点数量。冷嵌油膏宜采用嵌缝枪进行。(6)施工中应遵守先下后上,先里后外,先局部后大面的原则。(7)局部防水处理:厨、卫墙脚其砌筑灰缝防水性差,又有不饱满的可能,容易发生沿缝渗漏的质量事故,因此该缝应进行防水油膏嵌缝处理。(8)在窗台、阳台、压顶、突出腰线等部位抹灰时,应做好流水坡度和滴水线槽,并作为一道主要工序认真去做。 (9)外墙窗台抹灰前,窗框、缝隙必须用水泥砂浆填实,防止雨水渗漏,抹灰面应缩进框下1-2cm,抹出圆挡及泛水。(10)上述防渗漏的各项施工技术措施由现场主管组织技术交底,土建工程师负责跟踪检查。六、楼地面工程(1)阳台、厨房、卫生间的地面标高设计应比室内地面低-50mm。(2)施工中,首先应保证楼地面基层标准准确,抹地面前以地漏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冲筋,找好坡度,用刮尺刮平;抹面时,注意不留洼坑。应注意标高准确,宁可稍低,不可超高。(3)施工水泥砂浆地面前,严格清理基层垃圾。并充分湿润,以保证垫层和基层间的良好结合,其间的纯水泥浆应液化涂刷均匀,水灰比要准确。(4)掌握好面层的压光时间。水泥地面压光后,应视气候情况进行洒水养护或用草帘锯末盖住,然后再洒水养护。不少于7天。(5)合理安排施工流向,避免上人过早。(6)在低温条件下,抹水泥地面应防止早期受冻。(7)上述各项施工技术措施由现场主管组织技术交底,土建工程师负责跟踪检查。七、内外墙及顶栅抹灰(1)抹灰前的基层处理是确保抹灰质量的关键之一,浮砂必须清理干净,抹灰前墙面应浇水。 (2)抹灰用的砂浆必须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并具有一定粘结强度。(3)抹灰用原料和使用砂浆应符合质量要求,底层砂浆与中层砂浆的配合比应基本相同。(4)抹灰面层时要注意衔接部位操作,避免发生高低不平,色泽不一等现象。衔接位置应留在分格条外或阴阳角、水落管等处。(5)阳角抹灰应用后贴八字尺的方法操作。(6)样板引路,各阴阳角应依据事先施工好、核定通过的样板做。(7)上述各项施工技术措施由现场主管组织技术交底,土建工程师负责跟踪检查。八、外墙面砖粘贴工程(1)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图纸尺寸,核实结构实际偏差情况,决定面砖铺贴厚度和排砖模数画出施工大样图。一般要求横缝应与窗台相平,竖面要求窗角处都是整砖。如分格按整块分匀,确定缝子大小做分格条和划出皮数杆。(2)按实际情况划出每块砖的竖缝。缝子必须顺直,用皮数杆先确定砖的尺寸后用墨线弹出。(3)面砖到场后,严格按规范要求检查吸水率、尺寸偏差、色差、平整度等指标。(4)贴面砖开始后,不得在脚手架上和室内向外倒脏水、垃圾,操作人员应严格做到活完灰清。 (5)用草绳或有色纸张包装的面砖,运输和保管期间要防止雨水淋或受潮。(6)面砖贴完后必须及清理表面水泥浆。(7)上述各项施工技术措施由现场主管组织技术交底,土建工程师负责跟踪检查。九、门窗安装(1)现场主管应根据工程性质及使用具体情况,明确开启方向、标高及位置。(2)在装门窗框时,墙面要先冲标筋,安装时依标筋定位。(3)二层以上建筑物安装门窗框时,每层框的位置要用线坠等工具与下层框吊齐、对正,在同一墙面上有几个窗框的每层都要拉通线,找平窗框的标高。(4)安装门窗框要考虑筒子板、窗台板的位置与尺寸。(5)一般窗框上层次不低于梁10mm-15mm,如预留门窗口高低不一致时,就低不就高,上面的空隙填砂浆或灌豆石混凝土。(6)装扇前应检查框的立挺是否垂直,如有偏差待修正后安装。(7)安装门窗扇时,扇框之间要留适当的缝隙。(8)上述各项施工技术措施由现场主管组织技术交底,土建工程师负责跟踪检查。十、给排水管道安装(1)检查室内给排水位置、标高、坡度、防腐防锈和闭水试验。(2)安装时严格操作、丝扣松紧合适,试压规定时间内不渗漏, 仔细观察认真检查接口处无漏隐患。(3)安装前先清洁管内污物,操作时甩口部分加装临时堵,排水管道作全数通球试验。(4)先严格控制起止点标高,准确无误后,拉线断料设止。(5)加强现场管理和成品保护,减少人为破坏。(6)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关和中间施工监督关,发现不合理、不统一的设备必须调换。(7)上述各项施工技术措施由现场主管组织技术交底,土建工程师负责跟踪检查。十一、电器设备安装工程(1)进场材料及产品须经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使用中出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更换。(3)检查电器安装规格、位置、标高、弯度、接头和低压进出口方向等。(4)严格按图纸施工,该做预埋铁钉的必须预埋,不得事后用射钉等代替预埋。(5)开关盒必须用水泥砂浆嵌补密实。(6)各种螺栓必须齐全有效。(7)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8)各接线头子必须有双层绝缘胶布封头。(9)各安全保护线路设备必须齐全有效。(10)各路分色明确,线路走向横平竖直。 (11)电器线路通过样板对照设计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各项设备位置和产品。(12)上述各项施工技术措施由现场主管组织技术交底,土建工程师负责跟踪检查。第五章现场施工进度管理第十五条审核施工进度计划现场主管协助工程部经理严格地审核承包商呈报的进度计划。审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进度安排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开竣工日期。(2)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施工进度的要求。(3)承包商的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供应计划能否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4)进度安排的合理性,以防止承包商利用进度计划的安排造成项目法人违约,并以此向项目法人提出索赔。 (5)该进度计划是否与其它工作计划协调。(6)进度计划的安排是否满足连续性,均衡性的要求。(7)各承包商进度计划之间是否协调。(8)承包商的进度计划是否与项目法人的工作计划协调。第十六条首次工程例会工程部经理负责主持第一次例会的召开,主要任务包括:1、介绍各方人员及组织机构。(1)各方通报自己的单位正式名称、地址、通讯方式。(2)项目法人介绍项目法人的办事机构、职权、职责,主要人员名单,并就有关办公事项做出说明。(3)总监理工程师宣布其授权的代表的职权,将授权的有关文件递交承包商与项目法人。宣布监理机构、主要人员职责范围,组织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全体人员名单,并提交项目法人与承包商。(4)承包商应书面提出现场代表授权书,主要人员名单,职能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材料,以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5)明确监理工程师的例行程序,并提出有关表格和说明;确定今后工程例会时间、地点及程序。2、现场主管负责检查承包商的开工准备。主要检查:(1)主要人员是否进场,并提交进场人员名单;(2)用于工程的材料、机械、仪器和其它设施是否已经进场或何时进场,并提交清单; (3)施工场地、临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4)工地实验室及设备是否安装就绪,并提交实验人员及设备清单;(5)施工测量的基础资料是否复核;(6)各种保险是否已经办理,并应提交已办手续的副本;(7)为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各种设施是否具备,并应提交清单;(8)检查其它与开工条件有关的内容及事项。3、检查项目法人负责的开工条件,即属于项目法人应准备的必要的开工条件是否完备,监理工程师并应根据进度安排,提出建议和要求。第十七条常规工程例会项目实施期间应定期举行工地会议,会议由总监工程师主持,参加者有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有关监理人员,承包商代表及有关人员。工地例会对进度、质量、投资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提出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及今后工作中对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措施。工地会议一般每周举行一次。现场主管代表建设单位在会上发言,要求本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均到场。第十八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主管应严格要求承包商按承建合同规定,以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合同工程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月施工进度计划。其内容包括:(1)包括临建工程在内的施工进度、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量。(2)主要物资计划耗用量。 (3)各类主要施工设备投入计划。(4)施工现场各类人员数量和劳动力安排计划。(5)材料设备的定货、交货和使用安排。(6)累计合同价款结算情况以及下期预计完成的合同支付款。(7)其它需说明的事项。第十九条由于各种合理的或不合理的原因,致使施工进度计划在执行中必须进行实质性修改时,现场主管督促承包商提出修改的详细说明,必须在修改计划的14天前提出修改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机构批准,经工程部经理审核后实施。第二十条由于承包商的责任或原因,施工进度发生严重拖延,致使工程进展可能影响到合同工期目标的按期实现,或项目法人为了提前实现合同工期目标要求承包商加快施工进度,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合同规定发出要求承包商加速赶工的指令。因加速赶工所增加的费用,属于承包商合同责任与风险的,由承包商承担;属于项目法人责任、风险和要求的,因加速赶工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商申报,监理工程师与现场主管审核并经项目法人确认后列入合同支付。第二十一条现场主管负责要求监理单位每月28日前编报月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包括如下内容:(1)工程施工进度概述;(2)工程的形象进度;(3)月内完成工程量及累计完成工程量统计;(4)月内支付额及其处理; (5)发生的质量事故及其处理;(6)下阶段施工要求解决的问题。第二十二条当遇下列情况时允许工程停工:1、项目法人要求暂停施工。项目法人要求暂停施工的原因通常有:(1)承包商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经多次提出,仍无改进。这种停工,是承包商的责任造成的。(2)施工现场气候条件的限制,如严寒季节、连绵大雨时要停止浇筑砼,这里所说的施工现场气候条件的限制不同于恶劣的气候条件,属于承包商的施工承包风险,发生的额外费用由承包商承担。(3)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设计有重大改变,近期内提不出施工图。(4)项目法人在支付方面遇到困难。或者按合同规定期限内项目法人承担的设备供应,材料供应,场地提供等遇到严重困难。后两种原因是由于项目法人本身原因造成的工程暂停,承包商有得到额外的费用补偿和工期延长的权力。2、承包商要求暂停施工当项目法人末在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商有权主动提出暂停施工或放慢施工进度。3、紧急状况被迫暂停施工,施工过程中有时出现一些紧急状态,势必导致工程项目暂停施工。这种突发性的危险事态,有时可能危害到项目法人和承包商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给合同双方造成巨大 的损失。导致工程项目暂停施工的紧急状态,一般有以下几种:(1)出现特殊风险如战争,内战,放射性污染,动乱等。(2)特大自然灾害,如强烈地震,毁灭性水灾等。(3)严重的流行性传染病蔓延。威胁现场工人的生命安全。(4)出现恶劣的施工条件,被迫暂停施工。在以上4种情况下造成的暂停施工,均导致工期延误。这种延误如果不是承包商的责任时,则承包商应得到相应的工期延长。如果是承包商的责任,则承包商应自己承担经济损失,并努力赶上工期。第二十三条正式停工令由总监工程师负责签发,除紧急情况外签发前必须经项目法人批准。第二十四条在正常情况下,当引起暂停施工的原因消失以后,工程项目的施工应予恢复,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令。第六章现场施工成本管理第二十五条项目设计方案通过后,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基础与主体结构选型的经济性比较。现场主管协助工程部经理做好设计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在组织施工图纸交底前,由工程部经理负责组织公司内部的经济会审,重点会审各种材料选用是否经济合理。第二十七条开工前工程部经理负责组织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审查内容:(1)图纸内容是否完整。(2)建施、结施、水施、电施等专业图纸之间是否存在互相矛盾的地方。(3)各专业图纸自身中是否存在如上下层标高有误,节点不详,局部构件碰头等的问题。(4)审查是否必须采用特殊施工工艺才能达到设计要求,避免增加造价。第二十八条正确编制施工图预算,在编制造施工图预算时,要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合同规定的属于包干(闭口)性质的各项定额外补贴,并将其全部列入施工图预算。以预算用量为依据进行施工过程控制。第二十九条签订施工合同时尽量采用包干性质,减少合同中“开口”项目。第三十条对建设项目的全部施工过程,作出合理的规划和部署,制订先进合理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指单位工程或单个建筑物采取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技术组织措施等等。例如,哪些构件采用现浇,哪些构件采用预制;是现场预制还是工厂预制;准备采用什么新工艺、新技术;怎样改善劳动组织,等等。所有这些都需要详 细研究、比较,然后,选择最优方案。第三十一条为了保证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的落实,检查施工单位降低成本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完成情况,现场主管每月28日定期地编制“降低成本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完成情况表”,并据以进行分析。第三十二条提高劳动生产率,加速施工进度,缩短工期,使建设项目早日竣工投产使用,增加新的生产能力;可以大大地促进工程成本的降低,为了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1)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和劳动熟练程度。(2)开展竞赛实行合理的工资奖励制度,以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第三十三条提高设备利用率,就是充分利用施工机械设备,发挥现有施工机械设备的效能,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第三十四条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节约材料消耗。第三十五条现场管理人员应本着艰苦奋斗,勤俭办企业的方针,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反对铺张浪费,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人浮于事的现象。节约各种间接费用。第三十六条保证工程质量,减少返工损失,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和健全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做到每道工序、每一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工序交接检验,搞好质量控制;组织好自 检、互检和交接检;此外,还要加强工程质量的调查,从各方面及时取得质量事故的信息,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第七章现场施工联系单管理第三十七条设计单位发出的技术联系单:(1)属于因原设计图纸不完善而造成的变更联系单经现场主管审核,当天转发到相关单位。(2)当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变更联系单,报工程部经理审核,当天转发相关单位。(3)当设计技术联系单涉及到重大结构、外立面、建筑功能变更时由工程部经理负责报公司总经理批准,3天内转发到相关单位。第三十八条建设单位发出的技术联系单:(1)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技术变更联系单,由各专业管理工程师起草,经现场主管或工程部经理审核,报设计院认可(遇工程紧急情况时可先与设计人员电话沟通确认,设计签字手续后补),2天内到转发相关单位。(2)由于建设单位或其他非设计原因造成的技术变更联系单,减少工程造价的联系单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经设计院认可,2天内转发到相关单位。 (3)由于建设单位或其他非设计原因造成的技术变更联系单,当增加工程造价在5000元以下时,经预决算人员会签,由工程部经理审核、设计院认可,2天内转发到相关单位。(4)由于建设单位或其他非设计原因造成的技术变更联系单,当增加工程造价在5000-50000元时,经预决算人员会签,报项目主管副总审批、设计院认可,3天内转发到相关单位。(5)由于建设单位或其他非设计原因造成的技术变更联系单,当增加工程造价在50000元以上时,经预决算人员会签,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设计院认可,5天内转发到相关单位。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发出的商务联系单:(1)由建设单位发出的商务联系单,当涉及金额在5000元以下时,经预决算人员会签,由工程部经理审核,2天内转发到相关单位。(2)由建设单位发出的商务联系单,当涉及金额在5000-50000元时,经预决算人员会签,由项目主管副总审核,3天内转发到相关单位。(3)由建设单位发出的商务联系单,当涉及金额在50000元以上时,经预决算人员会签,报公司总经理审批,5天内转发到相关单位。第四十条施工单位发出的技术联系单:(1)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技术联系单,经各专业工程师签证、工程部经理审核,设计院认可,2天内转发到相关单位。(2)由于建设单位或其他非设计原因造成的技术变更联系单,减少工程造价的联系单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经设计院认可,2天内转发到相关单位。 (3)由于建设单位或其他非设计原因造成的技术变更联系单,当增加工程造价在5000元以下时,经预决算人员会签,由工程部经理审核、设计院认可,2天内转发到相关单位。(4)由于建设单位或其他非设计原因造成的技术变更联系单,当增加工程造价在5000-50000元时,经预决算人员会签,报项目主管副总审批、设计院认可,3天内转发到相关单位。(5)由于建设单位或其他非设计原因造成的技术变更联系单,当增加工程造价在50000元以上时,经预决算人员会签,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设计院认可,5天内转发到相关单位。第四十一条施工单位发出的商务联系单:(1)由施工单位发出的商务联系单,当涉及金额在5000元以下时,经预决算人员会签,由工程部经理审核,2天内转发到相关单位。(2)由施工单位发出的商务联系单,当涉及金额在5000-50000元时,经预决算人员会签,由项目主管副总审核,3天内转发到相关单位。(3)由施工单位发出的商务联系单,当涉及金额在50000元以上时,经预决算人员会签,报公司总经理审批,5天内转发到相关单位。(4)由施工单位发出的商务联系单,当涉及无价材料价格签证时,经预决算、采购部人员会签,报公司总经理审批,7天内转发到相关单位。第四十二条各项目由专人负责联系单的归档与传递,联系单的发送必须有书面记录。现场主管负责日常检查,每月定期与相关单位核对一次。 第四十三条工程完工后,现场主管负责提交1份联系单原件给公司预决算部,工程部以复印件保存不少于5年。第八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四十四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基本要求(1)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各种管道、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所),主要机械设备位置及工地办公、生活设施等临时工程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2)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必须有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使进入该工地的人,能对该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的忠告。(3)工地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应进行计算,其设置不得防碍交通和影响工地周围环境。排水沟还应经常清理疏浚,保持畅通。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道路基本要求(1)工地的人行道、车行道应坚实平坦,保持畅通。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的道路连通。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交叉点。频防繁的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或设临时交通指挥(指挥人员或指挥信号)。 (2)工地通道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开挖时,有关部门应事先协调,统一规划。同时将通过道路的沟渠,搭设安全牢固的桥板。第四十六条施工现场材料堆放(1)现场一切建筑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严禁靠近场地围护栅栏及其他建筑物墙壁堆置,且其间距应在50cm以上,两头空间应予封闭,防止有人人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2)作业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杆件和余料、废料等都应随时清理回收,并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再分类集中堆放。(3)油漆及其稀释剂和其他对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沥青应放置在干燥、通气的场所。第四十七条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1)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2)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 第四十八条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基本要求(1)特殊工程系指工程本身的特殊性或工程所在区域的特殊性或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有特殊要求的工程。(2)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除一般工程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根据特殊工程的性质、施工特点、要求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3)编制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4)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周围要设置围护,要有出入制度并设门卫(值班人员)。(5)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认真做好安全日记。(6)对于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检测和设置监护。如在容器内、地下室,特别是作防水、防腐蚀涂料、油漆、爆破、吊装拆除工程和滑模施工等。(7)施工现场应设医务室或派医务人员。(8)要备有灭火、防爆炸等的器材物资。第四十九条成立以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成安全管理网络。建立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第五十条现场主管要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 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对工人严格实行三级教育制度。第五十一条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五十二条根据建设部JGJ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要求,督促施工企业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资料内容:(1)安全组织机构;(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验改,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6)安全检查考核(包括隐患整改);(7)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8)伤亡事故档案;(9)有关文件、会议记录;(10)总、分包工程安全文书资料;(11)班组安全活动;(12)奖罚资料。第五十三条安全检查措施,从查思想认识,查规章制度,查管理落 实,查设备和环境隐患着手;定期与非定期检查相结合;普查与专查相结合;自查、互查、抽查相结合。要求岗位每天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查一次,安全部门每月查一次,公司每季度查一次。第五十四条常见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一、脚手架工程安全隐患:(1)脚手架无搭设方案,尤其是落地式外脚手架,项目经理将脚手架的施工承包给架子工,架子工有的按操作规程搭设,有的凭经验搭设,根本未编制脚手架施工方案;(2)悬、挂、挑、门型等脚手架无设计计算书;(3)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拉结不够牢固,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的设置不符合规范的规定,脚手板、立杆、大横杆、小横杆材质不符合要求,施工层脚手板未铺满。(4)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交底,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未组织脚手架分段及搭设完毕的检查验收,即使组织验收,也无量化验收内容;(5)脚手架上材料堆放不均匀,荷载超过规定;(6)通道及卸料平台的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规定;(7)落地式和门型脚手架基础不平、不牢,扫地杆不符合要求(8)挂、吊脚手架制作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9)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装置、防坠落、防倾斜装置不符合要求;(10)脚手架搭设及操作人员,未经专业培训的上岗。 二、基坑支护工程安全隐患:(1)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有支护方案的,方案无针对性,不能指导施工。基坑深度超过5m的,无专项设计。(2)基坑临边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3)坑槽开挖设置的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坡度要求。(4)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排水,无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5)基坑周边弃土堆料距坑边的距离小于设计和规范的规定。(6)基坑内作业人员上下通道的搭设不符合规定,或陡、或窄、或无扶手,人员上下极不安全。(7)土方开挖时,挖“神仙土”,即从坑槽壁中、下部往内挖凹进去,让中、上部土体自然垮塌。(8)机械挖土,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固。三、模板工程安全隐患:(1)无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书,支撑系统不符合规范要求;(2)支撑模板的立柱材质及间距不符合要求,立柱长度不一致,或采用接短柱加长,交接处不牢固,或在立柱下垫几皮砖加高;(3)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支撑,木立柱下端未锯平,下端无垫板;(4)混凝土浇灌运输道不平稳、不牢固;(5)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 施;(6)2m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四、“三宝”及“四口”防护安全隐患:(1)部分工人自我防护意识不强,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尤其在夏季施工嫌戴安全帽头部热燥,即使戴安全帽,也不符合规定;(2)安全网的规格和材质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设置平网和立网;(3)悬空、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系安全带的,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4)楼梯口、楼梯踏步悬挑端无防护措施;(5)电梯井口无防护措施,电梯井内壁未设平网,设置平网不符合要求;(6)预留洞口无防护措施,坑井无防护措施;(7)通道口未设防护棚,设置防护棚的不牢固;(8)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脚手架的屋面周边、井架通道的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框架建筑的楼层周边等五临边无防护措施,有防护措施的不符合要求。五、施工用电安全隐患:(1)在建工程外侧与高压线路的距离小于规范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2)接地与接零系统不符合规范规定,未采用TN—S系统,保护零 线与工作零线混接。(3)开关箱无漏电保护装置,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和开关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电箱下引出线混乱,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4)现场照明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5)电线破皮及电线接头未用绝缘布包扎,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六、龙门架与井字架安全隐患:(1)吊篮无停靠装置;吊篮无超高限位装置;未设置缆风绳;(2)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缆风绳的组数、角度、地锚不符合要求,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钢丝绳无过路保护,钢丝绳拖地。(3)架体与建筑连墙杆的设置不符合要求,架体垂直度偏差超过规定。(4)楼层卸料平台的防护不符合要求,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5)吊篮无安全门,违章乘坐吊篮上下;(6)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7)无联络信号;(8)在相邻建筑物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七、塔吊安全隐患:(1)无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不灵敏。(2)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不灵敏,吊钩无保险 装置。(3)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上人爬梯无护圈或护圈不符合要求。(4)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附墙装置不符合说明书规定。(5)无夹轨钳或有夹轨钳不用,轨道无极限位置阻挡器。(6)无安装及拆卸施工方案。(7)司机或指挥人员无证上岗。(8)路基不坚实、不平整、无排水措施。(9)行走塔吊无卷线器或卷线器失灵,高塔基础不符合设计要求。(10)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11)道轨无接地、接零,或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八、起重吊装工程安全隐患:(1)起重吊装作业无方案,有方案但未经上级审批,方案针对性不强。(2)起重机无超高和力矩限制器,起重机吊钩无保险装置,起重扒杆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3)缆风绳安全系数小于3.5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吊点不符合设计规定位置。(4)司机或指挥无证上岗,非本机型司机操作。(5)起重机作业路面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 (6)被吊物体重量不明就吊装,超载作业。(7)结构吊装未设置防坠落措施,物件堆放超高、超载。(8)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无牢靠挂点。(9)人员上下无专用爬梯、斜道,起重吊装作业人员无可靠立足点。(10)作业平台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作业平台脚手板不满铺。九、施工机具安全隐患:(1)共同隐患是未做保护接零和无漏电保护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护手、手柄等无安全装置,安装后均无验收合格手续。(2)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3)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4)电焊机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器,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无防雨罩。(5)搅拌机作业台不平整、不安全,无防雨棚,料斗无保险挂钩。(6)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气瓶相互间距和气瓶与明火间距不符合规定,无防震圈和防护帽。(7)翻斗车自动装置不灵敏,司机无证驾车或违章驾车;(8)潜水泵保护装置不灵敏、使用不合理。(9)打桩机械无超高限位装置,其行走路线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第九章现场管理人员守则第五十五条工地人员应遵守规章制度,竭诚尽职,团结一致,使工程进展顺利,服从上级主管的领导,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第五十六条工地人员不分星期假日均应依照规定时间到工地上班,并亲自签到,无故不得请假或迟到早退。在不影响公务范围内,每周轮流休假1天,遇特殊情况时,一律不得请假,凡请假应事先向公司人事单位报备,否则一律以旷职论。第五十七条工地人员要着装整齐,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岗位工作证,注意礼貌用语。第五十八条工地人员无论在办公时间内或外,一律禁止赌博、酗酒、打架及其他扰乱秩序妨碍公益等情形,违者从严处理。第五十九条工地人员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处理。第六十条严格要求自已,刻苦专研业务知识,树立公司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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