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风险致家长的一封信
ID:41371 2021-10-13 1 3.00元 3页 13.4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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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风险致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  在您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请注意防范风险,做到“五必须”“三不要”“七警惕”。五必须  一、必须树立风险意识  校外培训跑路倒闭多发,广大学生家长要树立风险意识,理性参加培训。  二、必须选择正规机构  认真查看其是否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证照(一般张贴在营业厅显著位置)。  三、必须留意培训时间  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购买上述时间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  四、必须认真阅读合同,  务必要求签署合同,认真、完整研读所有合同条款,逐字逐句审阅确认。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五、必须妥善保管单据  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电子合同务必及时、完整保留截图),以作为维权凭据。三不要  一、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  在核查资质、缴纳费用时,务必亲力亲为、仔细甄别、眼见为实,切勿轻易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等。  二、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大额费用  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每科超60课时的培训费用。如有机构超期收费,请务必更换其他收费合规的培训机构,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该机构。  三、不要向筹设期的机构缴纳费用,  不要向处于筹设期的校外培训机构缴纳任何费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有风险,请谨慎!七警惕  警惕7种隐形变相办学内容。  一、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三、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四、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宾馆、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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