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儿童新冠疫苗接种重要事项致家长的一封信
ID:61898 2021-11-11 1 3.00元 4页 15.8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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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儿童新冠疫苗接种重要事项致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尚未接种疫苗的3-11岁人群感染风险持续存在。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为建立免疫屏障,保障儿童健康权益,我市全面启动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本园在上级部门的安排、指导下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疫苗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做到应接尽接。目前3-11岁人群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有: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包括北京生物、兰州生物、长春生物、成都生物等)国药中生武汉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包括北京科兴、科兴(大连)等分装)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二、只要年龄在3-11岁、身体健康、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的儿童均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幼儿,需向幼儿园提供医院出具的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有发热、接种其他疫苗不满14天等缓种情况的幼儿,要在病愈和间隔满14天后及时到指定的新冠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三、3-11岁人群属于未成年人,监护人应全程陪同,包括签署知情同意书、疫苗接种、接种后留观30分钟等环节。不能到场的监护人,按要求签署《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委托书》,由委托监护人全程陪同。  四、接种疫苗后在接种点停留观察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回到家后监护人关注观察孩子状况,1周孩子要清谈饮食,注意休息,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  新冠病毒疫苗不良反应中的一般反应,主要表现为接种部红肿、硬结、疼痛等拒不反应,发热、乏力、头痛等全身反应,是一次性、轻微的机体反应,通常不需要治疗。若出现急性严重过敏性反应、出现高热>38.5°c或其他身体不适等情况,要向接种单位进行报告,并应及时就医。  疫苗禁忌症包括:  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既往发生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疾病患者。  爱的叮呤  有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幼儿,需向幼儿园提供医院出具的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  本园幼儿接种疫苗的安排如下:  时间:2021年11月18日  地点:xx市中医院东院  如特殊情况可以关注医院的疫苗开放时间,利用周末到医院完成疫苗接种。  接种所需资料,  各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需要准备好本人和儿童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委托监护人需要携带《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委托书》),在了解并签署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后,陪同孩子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接种。接种当天应避免孩子空腹、劳累,给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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