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原文,古文 鱼我所欲与也
鱼我所欲也原文,古文 鱼我所欲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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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的全文

古文 鱼我所欲与也

鱼我所欲也

《庄子·逍遥游》中的一段话,即“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全文如下:。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齐谐者,志怪者也,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其远而无所至极邪?其视下也,亦若是则已矣。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为之舟;置杯焉则胡为之?水之远也不飞,则为陆所限;而飞之水也翔于天之邑。飞者天之所以为天也,水者天之所以为水也。故飞者高之赋也,水者贵之章也。鲲之洋洋,汤汤其浩浩者,鲲之既死,肥而不腐者,吾以为鲲之背,而山童之神亦以为比之。是故称鲲之为神,不亦可乎?。

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生者,其胎也;善养者,其母也;善死者,其墓也;爱之者,其人也。是故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是故,圣人亦有所不为而为,有所不取而取。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取法于天地,因时制宜。斯千万世,其福甚大。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鱼我所欲也的全文

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古文 鱼我所欲与也

孟子《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

二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就舍弃鱼选取熊掌。

生命,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

二者不能同时得到,那就牺牲生命选取道义。

生命也是我想要的,但是我想得到的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是我厌恶的有胜过死亡的,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假使人们所想要的没有胜过生命的,那么凡是用来求的生存的手段哪一种不可用?假使人们所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那种不用呢?按照这种方法就可以生存却不采用的,按照这种方法就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做。

由此可见所想要的有胜过生命的,由此可见所厌恶的有胜过死亡的。

不仅只有贤能的人有这样的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了就可活下去,得不到就会饿死。

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饥饿的路人不肯接受;踢给别人吃,乞乞丐也不愿意接接受。

高官厚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样丰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吗?先前宁愿死也不肯接受,现在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宁愿死也不肯接受,现在为了妻妾侍奉却接受了;先前宁愿死也不肯接受,现在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

这种做法不是应该停止了吗?这种做法就叫做丧失了本性。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

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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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 鱼我所欲与也

鱼我所欲也

《庄子·逍遥游》中的一段话,即“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全文如下:。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齐谐者,志怪者也,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其远而无所至极邪?其视下也,亦若是则已矣。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为之舟;置杯焉则胡为之?水之远也不飞,则为陆所限;而飞之水也翔于天之邑。飞者天之所以为天也,水者天之所以为水也。故飞者高之赋也,水者贵之章也。鲲之洋洋,汤汤其浩浩者,鲲之既死,肥而不腐者,吾以为鲲之背,而山童之神亦以为比之。是故称鲲之为神,不亦可乎?。

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生者,其胎也;善养者,其母也;善死者,其墓也;爱之者,其人也。是故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是故,圣人亦有所不为而为,有所不取而取。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取法于天地,因时制宜。斯千万世,其福甚大。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鱼我所欲也的全文

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古文 鱼我所欲与也

孟子《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

二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就舍弃鱼选取熊掌。

生命,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

二者不能同时得到,那就牺牲生命选取道义。

生命也是我想要的,但是我想得到的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是我厌恶的有胜过死亡的,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假使人们所想要的没有胜过生命的,那么凡是用来求的生存的手段哪一种不可用?假使人们所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那种不用呢?按照这种方法就可以生存却不采用的,按照这种方法就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做。

由此可见所想要的有胜过生命的,由此可见所厌恶的有胜过死亡的。

不仅只有贤能的人有这样的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了就可活下去,得不到就会饿死。

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饥饿的路人不肯接受;踢给别人吃,乞乞丐也不愿意接接受。

高官厚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样丰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吗?先前宁愿死也不肯接受,现在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宁愿死也不肯接受,现在为了妻妾侍奉却接受了;先前宁愿死也不肯接受,现在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

这种做法不是应该停止了吗?这种做法就叫做丧失了本性。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

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鱼我所欲也原文,古文 鱼我所欲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