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数和倍数的知识点(最大因数和最小倍数)
因数和倍数的知识点(最大因数和最小倍数)

找因数的知识点

因数的知识点如下:

因数,也叫约数,是数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如果整数a除以整数b(b≠0)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在12除以6等于2这个算式中,12就是6和2的倍数,而6和2则是12的因数。

0不是0的因数。并且,一个数的因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则是其本身。任何两个或多个整数的公因数里最大的那一个就被称为它们的最大公因数。可以推论出1是任意个数的整数之公因数。

倍数

倍数是数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它指的是一个整数能够被另一个整数整除,那么这个整数就是另一整数的倍数。如果15能够被3或5整除,我们就可以说15是3的倍数,也是5的倍数。一个数除以另一数所得的商就是他的倍数。例如:A÷B=C,就可以说A是B的C倍。

需要注意的是,“倍数”不能独立存在,它与“因数”相互依存。也就是说,没有因数也就没有所谓的倍数,反之亦然。一个数的倍数有无数个,其中最小的倍数是其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例如,8的倍数可以有8、16、24、32等等,而这些倍数都是8自身与自然数相乘的结果。

关于因数和倍数知识点有哪些?

1、在整数除法中,如果商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被除数是除数的倍数,除数是被除数的因数。因数和倍数是相互依存的,不能单独存在。

2、注意:为了方便,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候,我们所说的数指的是自然数。

3、找因数的方法:乘法、除法;找倍数的方法:逐次乘自然数。

4、一个数的最小因数是1 ,最大因数是它身。一个数的最小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一个数的最大因数和最小倍数是相等的都是它本身。

5、因数<或=它身倍数>或=它身最大的因数=最小的倍数=它身。一一个数越大它的因数个数就越多,一个数越小它的因数个数就越少。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位粉丝

1、在整数除法中,如果商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被除数是除数的倍数,除数是被除数的因数。因数和倍数是相互依存的,不能单独存在。

2、注意:为了方便,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候,我们所说的数指的是自然数。

3、找因数的方法:乘法、除法;找倍数的方法:逐次乘自然数。

4、一个数的最小因数是1 ,最大因数是它身。一个数的最小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一个数的最大因数和最小倍数是相等的都是它本身

最大因数和最小倍数

一个数的所有因数中,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最小的因数是(1);一个数所有的倍数中,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 一个数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和最小的倍数都是它本身。所以42的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因数是42,最小倍数是42。

因数与倍数的基本概念

因数:整数除法里,如果被除数除以除数,所得的商都是自然数而没有余数,就说被除数是除数的倍数,除数是被除数的因数.

倍数:

①一个数能够被另一数整除,这个数就是另一数的倍数。如15能够被3或5整除,因此15是3的倍数,也是5的倍数。

②一个数除以另一数所得的商。如a÷b=c,就是说a是b的c倍,c是倍数。

3 一个因数能让他的积整除,那么,这个数就是因数,他的积就是倍数。 例:3╳5=15

例如:A÷B=C,就可以说A是B的C倍

质数(又称为素数)

1.就是在所有比1大的整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别的因数,这种整数叫做质数。还可以说成质数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约数。2.质数是这样的整数,它除了能表示为它自己和1的乘积以外,不能表示为任何其它两个整数的乘积。例如,15=3×5,所以15不是素数;

又如,12 =6×2=4×3,所以12也不是质数。另一方面,13除了等于13×1以 外,不能表示为其它任何两个整数的乘积,所以13是一个质数。

质数的概念

一个数,如果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这样的数叫做质数(或素数)。例如 2,3,5,7 是质数,而 4,6,8,9 则不是,后者称为合成数或合数。从这个观点可将整数分为两种,一种叫质数,一种叫合数。(1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著名的高斯「唯一分解定理」说,任何一个整数。可以写成一串质数相乘的积。质数中除2是偶数外,其他都是奇数。

合数:除1和本身外还有其他约数的整数。如:6,它的约数有1、2、3、6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75 因数

[yīn shù]

假如整数n除以m,结果是无余数的整数,那么我们称m就是n的因数。 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 反过来说,我们称n为m的倍数。

数学名词

定义

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

事实上因数一般定义在整数上:设a为整数,b为非零整数,若存在整数q,使得a=qb,则称b是a的因数,记作b|a。但也有的作者不要求b≠0。

倍数

[bèi shù]

①一个整数能够被另一整数整除,这个整数就是另一整数的倍数。如15能够被3或5整除,因此15是3的倍数,也是5的倍数。 ②一个数除以另一数所得的商。如a÷b=c,就是说a是b的c倍,a是b的倍数。 一个数能整除它的积,那么,这个数就是因数,它的积就是倍数。 3 × 5 = 15 。因数1 因数2 倍数 例如:A÷B=C,就可以说A是B的C倍。 ③一个数的倍数有无数个,也就是说一个数的倍数的集合为无限集。 注意:不能把一个数单独叫做倍数,只能说谁是谁的倍数。

定义

对于整数m(0除外),能被n整除(m/n),那么m就是n的倍数。相对来说,称n为m的因数。如15能够被3和5整除,因此15是3的倍数,也是5的倍数。

一个数的倍数有无数个,也就是说一个数的倍数的集合为无限集。

质数

质数又称素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如果除了1和它自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除0以外)否则称为合数 。根据算术基本定理,每一个比1大的整数,要么本身是一个质数,要么可以写成一系列质数的乘积;而且如果不考虑这些质数在乘积中的顺序,那么写出来的形式是唯一的。

关于质数有很多历史悠久的世界级的难题,如哥德巴赫猜想,黎曼猜想,孪生素数猜想等。

质数可分基本质数(2和3),阴性质数(6N-1形)和阳性质数(6N+1形)。阴性不等数(不等于6NM+-(M-N)两式)乘以6减去1是阴性质数;阳性不等数(不等于6NM+-(N+M)两式)乘以6加上1是阳性质数。

概念

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正因数的自然数,叫质数(或称素数)。(如:由2÷1=2,2÷2=1,可知2的因数只有1和它本身2这两个约数,所以2就是质数。与之相对立的是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外,还有其它因数的数,叫合数。”如:4÷1=4,4÷2=2,4÷4=1,很显然,4的因数除了1和它本身4这两个因数以外,还有因数2,所以4是合数。)

100以内的质数有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在100内共有25个质数。

质数的个数是无穷的。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中有一个经典的证明。它使用了证明常用的方法:反证法。具体证明如下:假设质数只有有限的n个,从小到大依次排列为p1,p2,……,pn,设 N = p1 × p2 × …… × pn,那么,N+1是素数或者不是素数。

如果N+1为素数,则N+1要大于p1,p2,……,pn,所以它不在那些假设的素数集合中。

如果N+1为合数,因为任何一个合数都可以分解为几个素数的积;而N和N+1的最大公约数是1,所以N+1不可能被p1,p2,……,pn整除,所以该合数分解得到的素因数肯定不在假设的素数集合中。

因此无论该数是素数还是合数,都意味着在假设的有限个素数之外还存在着其他素数。所以原先的假设不成立。也就是说,素数有无穷多个。

其他数学家给出了一些不同的证明。欧拉利用黎曼函数证明了全部素数的倒数之和是发散的,恩斯特·库默的证明更为简洁,Hillel Furstenberg则用拓扑学加以证明。

合数(数论基础概念)

[hé shù]

数学用语,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的数整除(不包括0)的数。与之相对的是质数(因数只有1和它本身,如2,3,5,7,11,13等等,也称素数),而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当然以上概念都是建立在自然数(不包括0)的基础之上的·

1基本概念

合数(Composite number)又名合成数,是在大于1的正整数中,满足以下任一(等价)条件的正整数:

1、是两个大于1 的整数之乘积;

2、拥有至少三个正因数(因子);

3、有至少一个素因子的非素数。

4、两个或两个以上素数的乘积,可以组成一个合数,并且只可以组成一个合数。反之,一个合数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并且只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

5、除1以外不是质数的正整数就是合数。

6、除了1和它本身之外,还有其他正因数的数

注:"0"“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因数和倍数一等奖教案

因数和倍数两个不同的概念是相互依存的,不能单独存在。如何让学生掌握因数和倍数? 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因数和倍数教学设计,希望能帮到你。

《因数和倍数》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

1、从操作活动中理解因数和倍数的意义,会判断一个数是不是另一个数的因数或倍数。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2、培养学生抽象、概括的能力,渗透事物之间相互联络、相互依存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

3、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探索意识,以及热爱数学学习的情感。

教学重、难点:

1、理解因数和倍数的含义。

2、学会求一个数的因数或倍数的方法。

教学准备:课件

教学过程设计:

一、创设情境,引入新课

师:人与人之间存在着许多种关系,你们和爸爸妈妈的关系是……?

生:父子父母、母子、母女关系。

师:我和你们的关系是……?

生:师生关系。

师:对,我是你们的老师,你们是我的学生,我们的关系是师生关系。在数学中,数与数之间也存在着多种关系,这一节课,我们一起探讨两数之间的因数与倍数关系。板书课题:因数与倍数

二、探究新知

一学习因数和倍数的概念

1、出示主题图,让学生各列一道乘法算式。

2、师:看你能不能读懂下面的算式?

出示:因为2×6=12

所以2是12的因数,6也是12的因数;

12是2的倍数,12也是6的倍数。

3、师:你能不能用同样的方法说说另一道算式?

指名生说一说

4、师:你有没有明白因数和倍数的关系了?

那你还能找出12的其他因数吗?

二、学习求一个的因数或倍数的方法。

A、找因数:

1、出示例1:18的因数有哪几个?

从12的因数可以看得出,一个数的因数还不止一个,那我们一起找找看18的因数有哪些?

学生尝试完成:汇报

18的因数有: 1,2,3,6,9,18

师:说说看你是怎么找的?生:用整除的方法,18÷1=18,18÷2=9,18÷3=6,18÷4=…;用乘法一对一对找,如1×18=18,2×9=18…

师:18的因数中,最小的是几?最大的是几?我们在写的时候一般都是从小到大排列的。

2、用这样的方法,请你再找一找36的因数有那些?

汇报36的因数有: 1,2,3,4,6,9,12,18,36

师:你是怎么找的?

举错例1,2,3,4,6,6,9,12,18,36

师:这样写可以吗?为什么?不可以,因为重复的因数只要写一个就可以了,所以不需要写两个6

仔细看看,36的因数中,最小的是几,最大的是几?

看来,任何一个数的因数,最小的一定是 ,而最大的一定是 。

3、你还想找哪个数的因数?18、5、42……请你选择其中的一个在自练本上写一写,然后汇报。

4、其实写一个数的因数除了这样写以外,还可以用 *** 表示。

小结:我们找了这么多数的因数,你觉得怎样找才不容易漏掉?

从最小的自然数1找起,也就是从最小的因数找起,一直找到它的本身,找的过程中一对一对找,写的时候从小到大写。

B、找倍数:

1、我们一起找到了18的因数,那2的倍数你能找出来吗?

汇报:2、4、6、8、10、16、……

师:为什么找不完?

你是怎么找到这些倍数的? 生:只要用2去乘1、乘2、乘3、乘4、…那么2的倍数最小是几?最大的你能找到吗?

2、让学生完成做一做1、2小题:找3和5的倍数。

汇报 3的倍数有:3,6,9,12

改写成:3的倍数有:3,6,9,12,……

你是怎么找的?用3分别乘以1,2,3,……倍

5的倍数有:5,10,15,20,……

师:表示一个数的倍数情况,除了用这种文字叙述的方法外,还可以用 *** 来表示

2的倍数 3的倍数 5的倍数

师:我们知道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那么一个数的倍数个数是怎么样的呢?

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

三、课堂小结

我们一起来回忆一下,这节课我们重点研究了一个什么问题?你有什么收获呢?

板书设计:

因数与倍数

因数与倍数指的是数与数之间的关系。

一个数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

一个数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

《因数和倍数》知识点总结

1.因数、倍数概念:如果a×b=ca、b、c都是不为0的整数我们就说a和b都是c的因数c是a的倍数也是b的倍数。倍数和因数是相互依存的。

2.一个数的因数个数是有限的,最小因数是1,最大因数是它本身。一个数的倍数个数是无限的,最小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倍数。

3.2、3、5倍数的特征。

12的倍数的特征:个位上是0、2、4、6、8的数,都是2的倍数,是2的倍数的数叫做偶数;不是2的倍数的数叫做奇数。

23的倍数的特征:一个数各位数上的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是3的倍数。

3个位上是0、5的数都是5的倍数。

4.质数和合数。

1一个数,如果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这样的数叫做质数素数。最小的质数是2。

2 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这样的因数叫做合数。最小的合数是4,合数至少有三个因数。

3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5.质因数和分解质因数。

1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

2 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例:30=2×3×5

6.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

1 几个数公有的因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因数,其中最大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大公因数。

2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倍数,其中最小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小公倍数。

7.互质数: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数,叫做互质数。

8.100以内质数:2、3、5、7、11、13、17、19、23、29、31、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3、97

9.13的倍数:26、39、52、65、78、91、104、117

17的倍数:34、51、68、85、102、119、136、153

19的倍数:38、57、76、95、114、133、15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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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因数的知识点

因数的知识点如下:

因数,也叫约数,是数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如果整数a除以整数b(b≠0)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在12除以6等于2这个算式中,12就是6和2的倍数,而6和2则是12的因数。

0不是0的因数。并且,一个数的因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则是其本身。任何两个或多个整数的公因数里最大的那一个就被称为它们的最大公因数。可以推论出1是任意个数的整数之公因数。

倍数

倍数是数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它指的是一个整数能够被另一个整数整除,那么这个整数就是另一整数的倍数。如果15能够被3或5整除,我们就可以说15是3的倍数,也是5的倍数。一个数除以另一数所得的商就是他的倍数。例如:A÷B=C,就可以说A是B的C倍。

需要注意的是,“倍数”不能独立存在,它与“因数”相互依存。也就是说,没有因数也就没有所谓的倍数,反之亦然。一个数的倍数有无数个,其中最小的倍数是其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例如,8的倍数可以有8、16、24、32等等,而这些倍数都是8自身与自然数相乘的结果。

关于因数和倍数知识点有哪些?

1、在整数除法中,如果商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被除数是除数的倍数,除数是被除数的因数。因数和倍数是相互依存的,不能单独存在。

2、注意:为了方便,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候,我们所说的数指的是自然数。

3、找因数的方法:乘法、除法;找倍数的方法:逐次乘自然数。

4、一个数的最小因数是1 ,最大因数是它身。一个数的最小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一个数的最大因数和最小倍数是相等的都是它本身。

5、因数<或=它身倍数>或=它身最大的因数=最小的倍数=它身。一一个数越大它的因数个数就越多,一个数越小它的因数个数就越少。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位粉丝

1、在整数除法中,如果商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被除数是除数的倍数,除数是被除数的因数。因数和倍数是相互依存的,不能单独存在。

2、注意:为了方便,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候,我们所说的数指的是自然数。

3、找因数的方法:乘法、除法;找倍数的方法:逐次乘自然数。

4、一个数的最小因数是1 ,最大因数是它身。一个数的最小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一个数的最大因数和最小倍数是相等的都是它本身

最大因数和最小倍数

一个数的所有因数中,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最小的因数是(1);一个数所有的倍数中,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 一个数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和最小的倍数都是它本身。所以42的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因数是42,最小倍数是42。

因数与倍数的基本概念

因数:整数除法里,如果被除数除以除数,所得的商都是自然数而没有余数,就说被除数是除数的倍数,除数是被除数的因数.

倍数:

①一个数能够被另一数整除,这个数就是另一数的倍数。如15能够被3或5整除,因此15是3的倍数,也是5的倍数。

②一个数除以另一数所得的商。如a÷b=c,就是说a是b的c倍,c是倍数。

3 一个因数能让他的积整除,那么,这个数就是因数,他的积就是倍数。 例:3╳5=15

例如:A÷B=C,就可以说A是B的C倍

质数(又称为素数)

1.就是在所有比1大的整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别的因数,这种整数叫做质数。还可以说成质数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约数。2.质数是这样的整数,它除了能表示为它自己和1的乘积以外,不能表示为任何其它两个整数的乘积。例如,15=3×5,所以15不是素数;

又如,12 =6×2=4×3,所以12也不是质数。另一方面,13除了等于13×1以 外,不能表示为其它任何两个整数的乘积,所以13是一个质数。

质数的概念

一个数,如果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这样的数叫做质数(或素数)。例如 2,3,5,7 是质数,而 4,6,8,9 则不是,后者称为合成数或合数。从这个观点可将整数分为两种,一种叫质数,一种叫合数。(1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著名的高斯「唯一分解定理」说,任何一个整数。可以写成一串质数相乘的积。质数中除2是偶数外,其他都是奇数。

合数:除1和本身外还有其他约数的整数。如:6,它的约数有1、2、3、6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75 因数

[yīn shù]

假如整数n除以m,结果是无余数的整数,那么我们称m就是n的因数。 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 反过来说,我们称n为m的倍数。

数学名词

定义

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

事实上因数一般定义在整数上:设a为整数,b为非零整数,若存在整数q,使得a=qb,则称b是a的因数,记作b|a。但也有的作者不要求b≠0。

倍数

[bèi shù]

①一个整数能够被另一整数整除,这个整数就是另一整数的倍数。如15能够被3或5整除,因此15是3的倍数,也是5的倍数。 ②一个数除以另一数所得的商。如a÷b=c,就是说a是b的c倍,a是b的倍数。 一个数能整除它的积,那么,这个数就是因数,它的积就是倍数。 3 × 5 = 15 。因数1 因数2 倍数 例如:A÷B=C,就可以说A是B的C倍。 ③一个数的倍数有无数个,也就是说一个数的倍数的集合为无限集。 注意:不能把一个数单独叫做倍数,只能说谁是谁的倍数。

定义

对于整数m(0除外),能被n整除(m/n),那么m就是n的倍数。相对来说,称n为m的因数。如15能够被3和5整除,因此15是3的倍数,也是5的倍数。

一个数的倍数有无数个,也就是说一个数的倍数的集合为无限集。

质数

质数又称素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如果除了1和它自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除0以外)否则称为合数 。根据算术基本定理,每一个比1大的整数,要么本身是一个质数,要么可以写成一系列质数的乘积;而且如果不考虑这些质数在乘积中的顺序,那么写出来的形式是唯一的。

关于质数有很多历史悠久的世界级的难题,如哥德巴赫猜想,黎曼猜想,孪生素数猜想等。

质数可分基本质数(2和3),阴性质数(6N-1形)和阳性质数(6N+1形)。阴性不等数(不等于6NM+-(M-N)两式)乘以6减去1是阴性质数;阳性不等数(不等于6NM+-(N+M)两式)乘以6加上1是阳性质数。

概念

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正因数的自然数,叫质数(或称素数)。(如:由2÷1=2,2÷2=1,可知2的因数只有1和它本身2这两个约数,所以2就是质数。与之相对立的是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外,还有其它因数的数,叫合数。”如:4÷1=4,4÷2=2,4÷4=1,很显然,4的因数除了1和它本身4这两个因数以外,还有因数2,所以4是合数。)

100以内的质数有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在100内共有25个质数。

质数的个数是无穷的。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中有一个经典的证明。它使用了证明常用的方法:反证法。具体证明如下:假设质数只有有限的n个,从小到大依次排列为p1,p2,……,pn,设 N = p1 × p2 × …… × pn,那么,N+1是素数或者不是素数。

如果N+1为素数,则N+1要大于p1,p2,……,pn,所以它不在那些假设的素数集合中。

如果N+1为合数,因为任何一个合数都可以分解为几个素数的积;而N和N+1的最大公约数是1,所以N+1不可能被p1,p2,……,pn整除,所以该合数分解得到的素因数肯定不在假设的素数集合中。

因此无论该数是素数还是合数,都意味着在假设的有限个素数之外还存在着其他素数。所以原先的假设不成立。也就是说,素数有无穷多个。

其他数学家给出了一些不同的证明。欧拉利用黎曼函数证明了全部素数的倒数之和是发散的,恩斯特·库默的证明更为简洁,Hillel Furstenberg则用拓扑学加以证明。

合数(数论基础概念)

[hé shù]

数学用语,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的数整除(不包括0)的数。与之相对的是质数(因数只有1和它本身,如2,3,5,7,11,13等等,也称素数),而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当然以上概念都是建立在自然数(不包括0)的基础之上的·

1基本概念

合数(Composite number)又名合成数,是在大于1的正整数中,满足以下任一(等价)条件的正整数:

1、是两个大于1 的整数之乘积;

2、拥有至少三个正因数(因子);

3、有至少一个素因子的非素数。

4、两个或两个以上素数的乘积,可以组成一个合数,并且只可以组成一个合数。反之,一个合数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并且只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

5、除1以外不是质数的正整数就是合数。

6、除了1和它本身之外,还有其他正因数的数

注:"0"“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因数和倍数一等奖教案

因数和倍数两个不同的概念是相互依存的,不能单独存在。如何让学生掌握因数和倍数? 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因数和倍数教学设计,希望能帮到你。

《因数和倍数》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

1、从操作活动中理解因数和倍数的意义,会判断一个数是不是另一个数的因数或倍数。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2、培养学生抽象、概括的能力,渗透事物之间相互联络、相互依存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

3、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探索意识,以及热爱数学学习的情感。

教学重、难点:

1、理解因数和倍数的含义。

2、学会求一个数的因数或倍数的方法。

教学准备:课件

教学过程设计:

一、创设情境,引入新课

师:人与人之间存在着许多种关系,你们和爸爸妈妈的关系是……?

生:父子父母、母子、母女关系。

师:我和你们的关系是……?

生:师生关系。

师:对,我是你们的老师,你们是我的学生,我们的关系是师生关系。在数学中,数与数之间也存在着多种关系,这一节课,我们一起探讨两数之间的因数与倍数关系。板书课题:因数与倍数

二、探究新知

一学习因数和倍数的概念

1、出示主题图,让学生各列一道乘法算式。

2、师:看你能不能读懂下面的算式?

出示:因为2×6=12

所以2是12的因数,6也是12的因数;

12是2的倍数,12也是6的倍数。

3、师:你能不能用同样的方法说说另一道算式?

指名生说一说

4、师:你有没有明白因数和倍数的关系了?

那你还能找出12的其他因数吗?

二、学习求一个的因数或倍数的方法。

A、找因数:

1、出示例1:18的因数有哪几个?

从12的因数可以看得出,一个数的因数还不止一个,那我们一起找找看18的因数有哪些?

学生尝试完成:汇报

18的因数有: 1,2,3,6,9,18

师:说说看你是怎么找的?生:用整除的方法,18÷1=18,18÷2=9,18÷3=6,18÷4=…;用乘法一对一对找,如1×18=18,2×9=18…

师:18的因数中,最小的是几?最大的是几?我们在写的时候一般都是从小到大排列的。

2、用这样的方法,请你再找一找36的因数有那些?

汇报36的因数有: 1,2,3,4,6,9,12,18,36

师:你是怎么找的?

举错例1,2,3,4,6,6,9,12,18,36

师:这样写可以吗?为什么?不可以,因为重复的因数只要写一个就可以了,所以不需要写两个6

仔细看看,36的因数中,最小的是几,最大的是几?

看来,任何一个数的因数,最小的一定是 ,而最大的一定是 。

3、你还想找哪个数的因数?18、5、42……请你选择其中的一个在自练本上写一写,然后汇报。

4、其实写一个数的因数除了这样写以外,还可以用 *** 表示。

小结:我们找了这么多数的因数,你觉得怎样找才不容易漏掉?

从最小的自然数1找起,也就是从最小的因数找起,一直找到它的本身,找的过程中一对一对找,写的时候从小到大写。

B、找倍数:

1、我们一起找到了18的因数,那2的倍数你能找出来吗?

汇报:2、4、6、8、10、16、……

师:为什么找不完?

你是怎么找到这些倍数的? 生:只要用2去乘1、乘2、乘3、乘4、…那么2的倍数最小是几?最大的你能找到吗?

2、让学生完成做一做1、2小题:找3和5的倍数。

汇报 3的倍数有:3,6,9,12

改写成:3的倍数有:3,6,9,12,……

你是怎么找的?用3分别乘以1,2,3,……倍

5的倍数有:5,10,15,20,……

师:表示一个数的倍数情况,除了用这种文字叙述的方法外,还可以用 *** 来表示

2的倍数 3的倍数 5的倍数

师:我们知道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那么一个数的倍数个数是怎么样的呢?

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

三、课堂小结

我们一起来回忆一下,这节课我们重点研究了一个什么问题?你有什么收获呢?

板书设计:

因数与倍数

因数与倍数指的是数与数之间的关系。

一个数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

一个数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

《因数和倍数》知识点总结

1.因数、倍数概念:如果a×b=ca、b、c都是不为0的整数我们就说a和b都是c的因数c是a的倍数也是b的倍数。倍数和因数是相互依存的。

2.一个数的因数个数是有限的,最小因数是1,最大因数是它本身。一个数的倍数个数是无限的,最小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倍数。

3.2、3、5倍数的特征。

12的倍数的特征:个位上是0、2、4、6、8的数,都是2的倍数,是2的倍数的数叫做偶数;不是2的倍数的数叫做奇数。

23的倍数的特征:一个数各位数上的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是3的倍数。

3个位上是0、5的数都是5的倍数。

4.质数和合数。

1一个数,如果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这样的数叫做质数素数。最小的质数是2。

2 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这样的因数叫做合数。最小的合数是4,合数至少有三个因数。

3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5.质因数和分解质因数。

1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

2 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例:30=2×3×5

6.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

1 几个数公有的因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因数,其中最大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大公因数。

2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倍数,其中最小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小公倍数。

7.互质数: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数,叫做互质数。

8.100以内质数:2、3、5、7、11、13、17、19、23、29、31、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3、97

9.13的倍数:26、39、52、65、78、91、104、117

17的倍数:34、51、68、85、102、119、136、153

19的倍数:38、57、76、95、114、133、152、171

因数和倍数的知识点(最大因数和最小倍数)